寧夏新聞網訊(記者 楊兆蓮)11月30日,寧夏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寧夏回族自治區畜禽屠宰管理條例》,并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明確了我區行政區域內從事畜禽屠宰及其監督管理,對畜禽定點屠宰、產品安全、監督等方面進行了細化。
《條例》明確規定,我區將實行畜禽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畜禽屠宰活動。農村居民自宰自食家畜家禽、城鎮居民自宰自食家禽的除外。
為規范畜禽屠宰,《條例》提出,我區將依據自治區空間規劃,編制畜禽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畜禽定點屠宰廠(場)的選址,應當遠離居民聚居區、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避開產生有害物質的工業企業以及垃圾場、污水溝等污染源。畜禽定點屠宰廠(場)應當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畜牧獸醫、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頒發畜禽定點屠宰證書和畜禽定點屠宰標志牌。畜禽定點屠宰證書和畜禽定點屠宰標志牌有效期為五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借、轉讓、冒用或者使用偽造的畜禽定點屠宰證書、畜禽定點屠宰標志牌。
《條例》規定,畜禽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的畜禽,應當依法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合格,并附有檢疫證明。畜禽定點屠宰廠(場)以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畜禽或者畜禽產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畜禽定點屠宰廠(場)不得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的畜禽,不得屠宰尚在休藥期內或者含有違禁藥物的畜禽。畜禽定點屠宰廠(場)的畜禽產品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者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場)。
關于我們 | 版權聲明 | 廣告服務 | 網站律師 | 聯系方式
寧夏新聞網(www.frafty.com)版權所有,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或建立鏡像 寧夏日報報業集團 寧夏互聯網新聞中心 Copyright 2000-2012 NX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寧夏銀川市興慶區中山南街47號寧夏日報新聞大廈 郵編:750001 新聞熱線:0951-5029811 傳真:0951-5029812 合作洽談:0951-6031787 國務院新聞辦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號:6412006001號 國家廣電總局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2908244號 新聞出版總署互聯網出版許可證:新出網證(寧)002號 公安網監備案編號:寧網安備640100002 工信部ICP備案編號:寧ICP備0500661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寧B2-20060004 法律顧問:言成律師事務所 鹿璐 電話:13369511100,15109519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