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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銀川市藍天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銀川市2017年~2018年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過實施冬防特別管控措施,努力確保10月至12月期間優良天數同比增加15天以上;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分別較2016年同期下降15%、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濃度同步持續下降。2018年1月至3月期間優良天數同比增加10天以上;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分別較2017年同期下降10%、8%。力爭冬防期間不發生重度污染以上霧霾天氣。
對煤炭經營企業開展拉網式排查
防治期間,各部門將對市轄三區煤炭經營企業和露天儲煤場進行拉網式排查,10月底前完成第一階段排查整治。對無照經營的一律取締;燃煤經營銷售單位煤質檢測報告灰份、硫份達不到控制要求的,一律不得銷售。同時開展煤炭運輸車輛巡查檢查,利用治超站、上路隨機抽查、夜查等方式,嚴厲查處煤炭運輸車輛超載超限、不按時間規定進入市區、撒漏等違法行為。
各部門還將對三區每個燃煤鍋爐房的煤質、煙氣排放、治理設施運行、揚塵防控、環境衛生等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及時發現解決問題。
12月1日起所有建筑工地全面停工
按照要求,10月底前,所有裸露地面全部采取綠化、硬化、鋪裝或遮蓋措施,徹底消除裸露地面。11月1日起,全部停止砂石開采作業,11月16日起,全部停止砂石、土方拉運作業;現有堆場嚴禁拉進拉出新的渣土,建成區內不得形成新的渣土堆場,除重大民生項目外,所有建筑工地、拆遷工地停止土方開挖拉運、拆遷、建筑垃圾拉運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工序;12月1日起,所有建筑工地全面停工。停工后,再次組織開展檢查,所有停工工地全面達到揚塵防控標準要求。
對火電、石化等企業實行“三限”
11月1日~2018年3月31日期間,我市將對廢氣污染排放強度大、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小型工業燃煤鍋爐或爐窯實施停產,每周對停產企業進行跟蹤督察和暗訪檢查,防止企業違規復產。
11月1日起,對火電、自備電廠、石化等重點企業實施駐廠監管,實行限煤質、限排放、限總量的“三限”措施,遇重污染天氣啟動應急預案時,根據預警等級,對重點企業及生產設施實行限產限排措施。
對超標排放、偷排漏排等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實施按日計罰、限產、停產等措施,并予以媒體曝光,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12月底前實現黃標車動態清零
在防治過程中,銀川市還將加大黃標車、農用機動車、農用機械闖禁行區域執法檢查,嚴格落實扣分、罰款等處罰規定,并進行勸返,10月底前,完成一輪專項整治。12月底前完成國家、自治區下達的黃標車淘汰任務,實現黃標車動態清零。此次防治,全市營運客、貨車輛尾氣超標排放和“冒黑煙”問題也將得到查處整改。
年終考核實行評先選優“一票否決”
為了落實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秸稈等廢棄物禁燒責任和網格包抓機制,我市將采取日常巡查、不定期督察等形式,實行嚴防嚴控,出現一個火點對所在轄區政府處罰1萬元~5萬元,納入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考核。11月1日起,城區全面禁止露天燒烤,燒烤攤點必須進店經營。
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污染問題,要求各部門掛牌督辦、限時辦結;對重視程度不夠、工作不積極、措施不落實的單位和責任人,按照“一次通報、二次約談、三次問責”的原則進行問效處理;對不能按期完成空氣質量考核指標的縣(市)區領導班子給予誡勉談話,本轄區年終考核實行評先選優“一票否決”;對冬防工作中業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記者 肖夢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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