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低速電動三輪、四輪車受到部分老年人的喜愛,被稱為老年代步車。但由于老年代步車的質量參差不齊,一些車輛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而且駕駛者多為老年人,未經過系統的駕考學習,交通安全意識薄弱,經常出現各種交通違法行為。
“老年代步車確實方便了老年群體的出行,但無論是從法律角度還是從交通安全的角度來說,老年代步車都亟須規范和整治。對老年代步車亂象,應以疏導和治理為主。”自治區政協委員鄭大鵬建議,盡快出臺老年代步車管理法規,可借鑒其他省份做法,對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后,不得上路行駛。對老年代步車進行牌照管理,必須上牌才能上路,駕駛人必須持有效駕駛證件方能駕駛。老年代步車使用人員應在60歲至75歲之間,正常行駛車速限定在每小時25公里以內,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此外,鄭大鵬還建議,多方位開展宣傳引導,讓群眾充分了解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以及違規駕駛老年代步車的風險隱患,自覺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積極開展老年代步車等全封閉式電動三輪、四輪車嚴重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記者 張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