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寧夏回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正式施行。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因電動車違規載人引發的交通事故,近日,永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積極組織警力,深入轄區各重要路段、路口,廣泛開展電動車違規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加強對電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勸導查處、警示教育力度。
違法時間:2025年1月6日16時05分
違法地點:南環路楊和南街路口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
被處罰人:黃某某
處罰金額:20元
違法時間:2025年1月6日17時03分
違法地點:永寧縣城楊和街道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
被處罰人:馬某某
處罰金額:20元
違法時間:2025年1月7日09時42分
違法地點:永寧縣城寧和街道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
被處罰人:代某某
處罰金額:20元
違法時間:2025年1月7日10時44分
違法地點:永寧縣城楊和街道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
被處罰人:馬某
處罰金額:20元
違法時間:2025年1月7日15時07分
違法地點:永寧縣城寧和街道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
被處罰人:高某某
處罰金額:20元
違法時間:2025年1月7日15時23分
違法地點:永寧縣城寧和街道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
被處罰人:馬某某
處罰金額:20元
永寧交警提示:電動車違法載人會導致車輛重量增大、重心增高,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車輛難以控制,極易發生交通事故。騎乘電動車切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做到不違法載人、不闖紅燈、不逆行,自覺戴好安全頭盔,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風險和減輕事故后果。(永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