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4日15時20分,何某某騎行兩輪自行車,沿永寧縣楊和街由北向南行駛至楊和街與永和路十字路口處向東闖紅燈行駛時,與馬某駕駛兩輪電動車由北向南行駛發生碰撞,造成何某某、馬某受傷,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何某某闖紅燈通行造成事故,不僅自己受傷、車輛受損,還需承擔事故責任。
永寧交警提醒:寧等三分,不搶一秒。切勿心存僥幸,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永寧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