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新聞網訊(記者 胡俊)6月7日,寧夏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度寧夏交通事故傷亡人員人身損害賠償有關費用計算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據自治區統計局2017年度有關統計數據,制定了2018年度寧夏交通事故傷亡人員人身損害賠償有關費用計算標準。
據了解,本標準即日起執行。在本標準實施以前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仍按原標準執行。本通知未列明的賠償事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執行。住院伙食補助費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寧財(行)發〔2014〕97號文件規定,每人每天按100元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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