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新聞網訊(記者 楊麗) 記者4月19日獲悉,寧夏教育廳、民政廳、人社廳、工商局出臺《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制定一系列專項治理措施,遏制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
根據《方案》,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取得相關證照后方可從事辦學活動;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并妥善處置。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方案》提出,要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并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同時,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到校外培訓機構任教行為,查處其課上不講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并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專項整治將采取不打招呼、現場治理的方式進行,對具備整改條件的,要限期整改并暫停辦學,整改后經復核,達到規定要求后方可恢復辦學;對限期整改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吊銷其辦學許可證;對問題嚴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勒令其停止招生,停止一切教育教學活動,退還向學生收取的費用;對于學校和教師參與的增加學生課外負擔行為,如“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非零起點教學”甚至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等問題,將立案偵察、組織處理、一追到底、決不姑息。
據了解,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此次專項整治還將積極爭取同級紀委監察委的支持,對違規違紀干部、校長、教師,按干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進行組織處理和問責處理,加大懲處力度,形成震懾。
我區還將建立“黑白名單”制度??h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建立《白名單》,公布無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名單;建立《黑名單》,公布有安全隱患、無資質和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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