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新聞網訊(記者 楊兆蓮)記者4月3日從寧夏環境保護廳召開的相關新聞通報會獲悉,寧夏《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正向區直有關部門、全區環保系統、31家工業園區管委會、145家企業等單位征求意見,力爭6月底前發布實施。
征求意見稿與國家《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相比,在有組織排放方面,臭氣濃度限值收嚴了50%~99%,特征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速率收嚴了約33%~85%,新增了排放濃度限值要求;對無組織排放提出了更嚴格的控制要求,需將有惡臭污染物排放的生產設施及其建筑物的無組織排放經過收集處理后再排向大氣,規范了無組織排放,對工業源惡臭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貢獻較大。同時,增加了8種惡臭物質,收嚴了控制標準,還增加了惡臭排放強度的要求。針對在工業集聚區區外的企業,廠界的臭氣濃度收嚴,將促進惡臭污染的控制,降低惡臭污染的影響;核心控制區將執行非工業集聚區標準,大大收嚴了排放標準,有利于緩解核心區惡臭污染擾民的突出問題。
此外,《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均可在寧夏環境保護網(http://www.nxep.gov.cn/)“意見征集”欄目查閱,即日起至4月26日,大家可隨時登錄查看,并提出意見或建議,自治區環保廳將盡力完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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