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新聞網訊(記者 徐靜)2018年春節臨近,為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秩序,優化節日市場消費環境,日前,寧夏物價局對全區各經營者及相關行業下發了《規范春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寧夏物價局要求,商場、超市、集貿市場等零售企業要切身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做到明碼標價。不得提高價格再打折讓利、虛假優惠、虛構原價。不得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和短斤少兩,變相提價。
各農副產品平價商店、標準化菜市場要嚴格執行價格優惠政策,加強內部管理,使用統一的平價商店標識,建立健全明碼標價、臺賬、質量檢測等制度,依法規范經營,充分發揮平價商店穩價惠民的積極作用。
煙酒生產流通企業、煙酒行業相關組織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秩序;不得囤積貨源、哄抬價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價格違法行為。
客運汽車站、出租車公司、公交公司等客運單位要樹立良好的窗口形象。認真遵守價格法律法規,維護交通客運市場的價格秩序,嚴禁利用節假日交通繁忙或趁雨雪惡劣天氣之際隨意要價或搭車亂收費。
停車場經營者或管理者應嚴格執行新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在車輛停放場所入口及收費地點醒目位置,設置統一標價牌,標明停車服務收費標準、計費辦法、收費依據、投訴舉報電話、減免范圍等。
各旅游景點景區門票價格應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優惠、減免措施。切實規范景區娛樂服務項目價格,不得有強行銷售聯票、強制代收保險費以及其他亂加價、亂收費行為。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招攬游客;不得以“零負團費”、“特價”等虛信息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宣傳,吸引游客入團。
從事洗車、家政、餐飲、美容美發等服務性行業,經營者應履行價格承諾,不得隨意漲價。價格如有變化的,必須提前明碼標價告知消費者,讓群眾明明白白消費。
寧夏物價局希望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經營者和行業組織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可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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