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新聞網訊(記者 倪金鳳)12月27日,記者從銀川市紀委獲悉,為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教育警示廣大黨員干部不折不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銀川市通報了近期查處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這3起典型問題分別為:
1.銀川物資集團原黨委書記、總經理鄭波等人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在公司連年虧損的前提下,鄭波與人事科科長寇建梅、財務科科長朱建勝、辦公室副主任張煥成共同商議,為包括自己在內的公司8名干部職工違規發放“六一”等過節費、季度獎、年終獎等共計515036元。2017年6月,銀川市紀委分別給予鄭波、寇建梅、朱建勝、張煥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靈武市崇興鎮臺子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楊志明等人違規發放物品問題。2016年6月,楊志明召開村兩委班子研究決定,用靈武市農牧局撥付的扶貧資金向參加黨員大會的黨員發放紀念品,共計6800元。2017年11月,靈武市紀委給予楊志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村委會副主任楊玉忠、楊占保,村黨支部委員蘇發明、趙紅燕等4人黨內警告處分。
3.永寧縣閩寧鎮玉海村原黨支部書記李成俊等人違規發放補貼和福利問題。2013年7月至10月,李成俊與村支部副書記馬德林、村委會主任李凱山、村委會報賬員李百明研究決定用村集體資金2.1萬元購買羊毛被、棉被發給村隊干部及部分黨員;此外,還以“村干部節假日加班”名義,給上述4人發放補助。2017年6月,永寧縣紀委給予李成俊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其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合并處分),給予馬德林、李凱山、李百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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