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
8月9日,家住銀川市興慶區友愛街建博花園小區3號樓1樓1單元的業主郭先生向本報新聞熱線反映,8日21時許,他和妻子回家發現,2至18樓的下水道被堵導致返水,致使他家衛生間被淹,直到次日早上9時許才有人修。雖然物業派保潔來打掃衛生,但聲稱不對此負責。無奈之下,郭先生撥打新消息報新聞熱線,希望有人對此事負責。
現場
當日下午3時許,記者趕到郭先生入住僅兩年多的家,打開衛生間,集成吊頂被拆下近半堆放在地中間,座便器上的坐墊被卸下,墻上、座便器、地上到處都是污漬。郭先生拿出手機中的4段錄像給記者看當時漏水的情景,廁所就像水簾洞,污水順著墻壁、集成吊頂的縫隙滴下來,有的地方都拉成了線,地面上黃色積水向衛生間外溢出……水掉落的聲音聽起來像下著一場大雨。氣憤的女主人正打電話質問:“水漏得這么厲害,就沒人管、沒人問是不是?”
郭先生說,他第一時間跑到二樓,二樓住戶沒有用水。他給物業打電話沒人接;到門口找保安,保安給物業經理打電話回復稱:這么晚沒人修,讓等次日。郭先生無法,找來會拆集成吊頂的朋友。結果,集成吊頂被拆后,頭發、大便、小硬塊等物掉落一地,慘不忍睹。郭先生的妻子有8個月身孕,但大半夜上廁所只能敲開3號樓對面的小區公廁……郭先生心疼又無奈。一直到次日凌晨3時許,漏水終于停住。
郭先生說,雖然損失不大,那怕只為1元的損失他也想打這場官司。因為物業不作為、沒有及時進行疏通,讓侵害時間延長6個多小時;另外,雖然他也想和鄰里搞好關系,但他更不想讓類似的事情再發生,必須讓樓上的住戶清楚,往下水倒東西不能太任性,任性是要負責任的。
回復
該小區物業寧夏立達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建博花園小區葉經理介紹,郭先生家住的三號樓是2梯5戶,其中2-18的3號戶型共用一個下水管道,1樓用的是一個獨立的下水。
當日早9時許,物業就通知2樓住戶通下水,他們還派保潔到郭先生家進行保潔,但被郭先生拒絕。郭先生想讓物業賠償損失,但她認為這個責任不在物業。(記者 李瑞紅)
■延伸
責任到底該誰負?
那么這個責任到底該誰負呢?我們看看類似事件,法庭都是怎么判決的:
武漢市某小區因公用下水管道堵塞造成一樓業主家淹水,一樓業主將樓上住戶及小區物業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市中級法院判決樓上住戶與一樓業主共同承擔淹水所造成的損失。
重慶市某小區因一樓和二樓之間的下水道堵塞,導致污水倒灌進二樓家中,其房屋大面積被水浸泡,二樓業主將樓上所有住戶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樓上住戶與二樓業主需“休戚與共”。
沈陽某小區一樓業主因生活垃圾排進下水道,導致水管堵塞、家里被臟水淹。此后,業主將此問題向物業反映了一年多,可依然沒有什么結果。雖然樓上4家住戶都不承認,但法院最終判決,樓上住戶與物業共同承擔責任。
律師出招科學維權
近年來,因樓上漏水引起的糾紛頻見于各種媒體,遇到此類情況,業主到底該如何科學維權,在索賠時,該注意哪些問題?
問:當漏水事件發生后,受損方第一時間應該怎樣做?
律師:作為受損方首先應當保護現場,并進行證據固定。例如拍照、錄像錄音等證據收集。可先找小區物業或社區,讓他們給出意見,或讓他們去找樓上的鄰居,進行協商修補。
如協商不成,可邀請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公正。同時對損失的賠償范圍,建議能請有評估資質的企業,如價格認證中心等,到現場進行評估。有關手續完備后,再向法院起訴為妥。當然,事情發生后,鄰里間能相互體諒,妥善解決問題是最有效的。
問:對于漏水造成的損失,又該如何索賠?
律師:《物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首先,對于漏水原因需要鑒定,若因房屋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引起,在保修期內,受損害業主可要求開發商對漏水房屋進行維修,并賠償業主因此造成的損失。其次,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住戶“受水”,樓上住戶應及時查找漏水原因并進行維修,還應當就其不當行為給樓下住戶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若房子還在保修期內,又確信不是人為破壞時,不管是受損業主還是樓上鄰居業主,都應及時讓開發商進行修補處理。當開發商按業主要求,派人來修補后,仍未解決漏水問題或維修不到位,反復兩次后,業主可以自行找人進行維修,費用由開發商來出。當開發商不予理會時,受損業主可以到當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將開發商起訴至法院。
如果漏水原因確為樓上造成,而鄰居不配合或不及時修補,受損業主可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之規定,將爭議提交法院處理。如果鄰居不理會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以先自己請施工隊進行修補,所花費的費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再通過法院要求樓上鄰居進行賠償。
問:樓上住戶裝修導致漏水,小區物業公司要不要承擔責任?
律師: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物業公司發現在裝修過程中有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時,應當通知行為人立即停止并改正;行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應當及時報請相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如果業主遇到了此類問題,應首先向物業公司反映,物業公司如果沒有盡到上述義務,就應該為受到損失的業主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但如果物業公司已經盡到義務,則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