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銀川市民馬先生向新消息報新聞熱線反映:他花200多萬元在永寧縣三沙源購買了一套營業房,銀川博冠房產公司不但逾期一年多不給他交房,還把房子租給別人開了一家餃子館,他自己卻要償還欠銀行的50萬元貸款。馬先生多番和房產公司溝通無果,而當年的置業顧問、銷售經理、相關負責人也陸續從公司離職。當日,記者前往三沙源就此事進行了采訪。
馬先生在自己的營業房前向記者出示他的購房合同。
昨日下午,記者在位于永寧縣勝利鄉的三沙源3區門口見到了拿著合同的馬先生,他指著身后的20#-8營業房說:“這就是我買的營業房,現在卻給別人用著。”記者發現,這家裝修頗為氣派的商鋪門頭上寫著“XX餃子館”,里面正在經營。記者仔細翻看合同發現,馬先生是于2018年1月2日和銀川博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署的這份《永寧縣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上面明確寫著:此營業房的預測建筑面積為164.8平方米,總價款為2026113元,其中50萬元申請貸款,交付時間一欄寫著“2018年03月02日前”。馬先生說,當時在買房時,房產公司拿出來一份《三沙源商鋪委托管理服務協議》,要業主簽署返租協議,主要內容為:第1年至第4年,依次按房屋總價款的5%、6%、7%、8%的租金返還給業主,房屋由房產公司委托管理。但馬先生當時向置業顧問明確表達了自己要用房子的心愿,而且他認為返租協議有多處不合理,便沒有簽署。
可是沒想到,交房的前幾天,他路過自己的營業房時,竟然發現有人在里面裝修,經過詢問才知是房產公司在沒有經過他同意的情況下竟將營業房租給了他們,并簽署了4年的合同。馬先生立刻來到房產公司理論,但理論毫無結果,而且這一年多來,當時買房的經辦人、銷售經理和幾個部門負責人相繼從房產公司離職,馬先生的多次溝通屢屢被敷衍搪塞,總是無功而返。馬先生說,不僅僅是營業房,他在三沙源還花30多萬元買了一套住宅,也是逾期一年多未交付使用。面對自己花230多萬元購買的兩套房子,不能住,不能用,還承擔著50萬元貸款的利息,馬先生覺得十分苦惱。
隨后,記者在三沙源一個商業樓的5樓找到了銀川博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墻壁上寫著“置信”二字,前臺空空如也,整層辦公樓冷冷清清,在一間辦公室找到了自稱是該公司商鋪運營管理部門負責人的林總,面對馬先生的問題,林總稱:“把商鋪租出去,是為了業主好。”她說因為公司出于整體考慮,前4年要通過公司招商炒熱商鋪、帶動人氣,所以就把商鋪租了出去。而面對馬先生并沒有簽署返租協議房子就被租出去的問題,林總答得支支吾吾,說當時她還不在這里負責,不太清楚。馬先生稱現在就想要回自己的房子、這一年多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林總表示因為公司于去年已經跟餃子館的法人簽署了4年的合同,現在房子肯定是不能給馬先生,可以在別的地方找個房子先給馬先生用,公司也會計算需要給馬先生返還的租金。至于公司違背合同法一事,林總說那就等法院的傳票。
馬先生告訴記者,當時有一部分業主簽署了返租協議,但據他了解,至今都沒有拿到公司返還租金。今年6月他已經向永寧縣法院遞交了訴狀,希望能通過法律為自己討個公道。(記者 周麗芳 文/圖)